7月1日起铁路旅客禁止、限制携带物品有新变化

时间: 2024-03-04 07:12:59 |   作者: 甲油

  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6月27日消息 (记者 王小畅)27日,记者从海南铁路获悉,近日,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了最新版《铁路旅客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,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  据了解,酒类饮品包装密封须完好、标志清晰,24%≤酒精浓度≤70%范围内,累计携带量不能超过3000毫升。酒精浓度>70%的酒类饮品属于易燃易爆物品,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。

  香水、花露水、喷雾、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日用品,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,每种限量携带1件。

  指甲油、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。自喷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可贴身携带数量(冷烫精、染发剂、摩丝、发胶、杀虫剂、空气清新剂等)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,每种限带1件,累计不超过600毫升。

  充电宝、锂电池,标志清晰,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(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)。100wh等于多少毫安呢?以一般充电宝3.7V电压为例,100Wh相当于27027mAh左右的容量,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是符合携带要求的。

  鱼、虾、蟹、贝、软体类水产动物,作为食品,需封闭箱体包装。注意:持工作证明的导育犬是可以贴身携带的。

  值得注意的是公益性“慢火车”可以允许旅客贴身携带少量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农具,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。军人、武警、公安民警、民兵、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、托运或者管制器具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
  哪些物品禁止托运和贴身携带?哪些物品禁止贴身携带但可以托运?贴身携带物品有哪些限制?具体见下方长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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